男方:丧偶,前妻自杀,带一残疾儿子。与姐姐经营灯具店。女方:未婚,带一女儿,无工作无收入。双方于2011年12月结婚,结婚前无双方隐瞒的地方。结婚时基本费用开支情况:彩礼一万元左右,基本用于结婚时开支。男方给女方首饰黄金一两。结婚后两人生活与感情情况:刚结婚一段时间感情还好,生活正常。后因为一些家庭锁事,(女方没有生育能力,后因为儿子的病治不好,又想生一个儿子传宗接代,因此不想维持这段婚姻,这是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不断发生矛盾,经常吵架打架,女方受不了就回娘家,男方接女方回去,后故事又重演,反反复复。2013年3月回娘家后,男方就把所有的门钥匙收缴了。两人碰面形如陌人,就这样分居了一年半。女方因为女儿小没人照顾,也无法工作,只能靠卖首饰(黄金)维持基本生活。咨询内容:双方都同意离婚,女方是提出离婚诉讼有利,还是等男方提出后应诉有利。离婚后经济分配情况:现男方要求偿还结婚前的首饰黄金,是否要还?女方是否能申请到经济补偿?收入主要是灯具店的收入,女方不清楚收入情况,男方在打官司前把灯具店全部股权转到他姐姐名下怎么办?离婚后经济会怎么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