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手机前两天在银行丢了,我到管辖派出所报案,民警去银行看监控说我的手机是自己不小心掉出来被人捡走的,所以不予立案。随后我也去派出所看了监控确实系本人不小心掉在银行沙发上被另一位办理业务的人捡走。但是我想通过银行提供信息去找捡到我的手机的人要回手机,但是银行说必须由公安机关才能来调取客户信息,我又去管辖派出所,警察说没有立案不予受理。我现在很苦恼,明明就知道这个人长什么样,但是就是不知道他的信息,无法找到的他。他的行为也应该属于非法占有,难道就不能处理了么?请给个合理的建议,谢谢!
-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一种不正当的利益。如出纳员因疏忽多支付了款项,出借人重复接受借款人的还款,受托人转交财物而误交了对象等。这种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不当
详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