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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律师 我是一名央企外派国外项目公司的财务主管,因项目公司的总经理管理太差,导致项目公司运行中出现很多问题。因为一次意见上的不合,我和总经理吵了起来,并且拍了桌子爆了粗口。之后项目公司总经理让我活着道歉活着立刻离开公司。我没有道歉,因为国内总公司的干预我大概一个月之后才离开项目公司回国。但是总公司并没有给我通知时留在总公司工作还是开除,我的意见是不想留在总公司了。因此有如下几个问题咨询: 1、如果我不同意留在总公司,因为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正式通知,是否可以要求因为没有提前通知而开除我的赔偿? 2、赔偿标准该如何计算?我的各类补贴以及工资前12个月的平均数高于北京市去年平均工资的三倍,是否只是按照平均工资的三倍来支付?但是我合同中明确我的工作地方是在海外,而不是北京。 3、何为非法解聘?我的事件中公司是否构成非法解聘? 谢谢!

合同纠纷
2014-09-03 2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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