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老公是山西人,前几天看到百姓网有招工的,就联系了一下,当时联系招工的说是他们公司招工,不收任何费用,结果去到那里,老板让签合同,我老公没签说他有腰疼病,试一下能干了就签,结果干了一天腰疼受不了,而且是在船上工作,晕船严重,所以和老板打招呼不干了,结果老板说让每人交1500块费用,不交不让走,扣着身份证,还说招工的是个中介不是他们公司的人,可招工的那个人联系不上,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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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已经明方规定了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你可协商要求退回,如果协商不一致,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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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属于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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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您好,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报警,那个老板是没有权利扣留他人及扣押身份证件的,他的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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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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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