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毕节的,我们这里安装自来水,我们是邻村搬来的,水源为第三个村,安装主要水管为政府所有,进家水管私有,安装的所有工程为需要安装自来水的村民共同完成,安装的人要求交150元的入户费,有的人他收100,有的200。理由是外村居民。而本村户口的只交30。管理费每户30。
在这之前已安装过一跟自来水管,水源为第四村,水管为需要安装的村民所有,工程也是,入户费却交了400,三年以后管理人换了,自来水断了,他却不负责,说他只管三年,其他与他无关。如今已隔几年。
请问这些都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