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因拖欠工资问题向你咨询。我是某工地项目部的技术员,去年7月份上班(项目经理多次邀请,之前在另一个工地和项目经理是同事),电话邀请我时初定工资4000元,到工地后根据工地的特殊情况项目经理把工资最终定为5000元。没有签任何书面文件,但我有考勤表复印件,这个工地发工资的方式是每月只发一部分作为生活费,其余年底结清。但到年底时,经理以效益不好,按4000元/月发的,我很气愤。他说明年效益好了可能会给补回今年这点差额。今年年初开工他把我工资定为4500元/月,因暂时没合适的工作,去年工资也没结清所以我就继续在这工作了。直到今年7月份我因个人原因正式提出辞职,让项目部找人,交接工作,没有影响到后续工作!直到他们通知我说你不用来上班了,等四五天通知你来领工资。后来他们一直没有通知我,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就找各种借口拖,直到现在我也没拿到工资。工资合计13000元左右。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