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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abc三人去吃饭喝酒,结果回来的时候ab和另外一个醉酒的人发生了口角,他们打了起来,用石头打了那个人的头部,导致了死亡。我朋友和c期间进行了劝阻,他们在劝阻的时候被害的人咒骂他们,所以我朋友就在被害人胳膊上踢了两脚,c把被害人踢倒了。现在他们都在看守所待了一个月了。请问,我朋友犯了什么罪?他应该复什么责任?会怎么判刑?可以判缓刑吗?非常感谢您。

交通事故
2014-09-11 21:03: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