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读初三时转学了,学籍还在原学校,现在上高一了,说没有学籍,我去原就读学校问学籍管理员说学籍取消了,我想问一下学籍取消了还能恢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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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原学校,重新办理该生入学手续,就是学籍恢复正常,这时再转过去即可,当然手续很复杂,要学校领导,教育局通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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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是学生个人档案,是学生身份的证明。如果要转学,学籍档案也要相应的转入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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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的,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接收意见,如果对方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转学籍借读,否则,就只能转户口就读。
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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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