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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老板3个月没发工资了。我们去劳动局跟他们都说了所有情况。。我们就是怕老板跑了当时就特别跟他们说了。可没过一个星期老板就跑了。。现在劳动局只愿意付百分之三十。我们不同意。。协商失败了。。我们做服装的都是一分一角的做出来的呀。。我们有的都是两口子在一起的上班的。家里没有收入呀!让我们怎么承受的了呀。。。现在我们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4-08-19 21:56: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用人单位经营者欠薪逃匿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责成用人单位的(产权)主管部门(包括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中方企业主管部门)垫付劳动者工资;无主管部门的,由厂房、设备、场地的出租方垫付,建筑施工企业由发包方垫付。如全额垫付工资确有困难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确认后,可按不低于被拖欠工资总额30%的金额垫付。对无法确认拖欠工资金额或垫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垫付。
  • 你好朋友,其实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有得拿就应该先拿,老板跑路的,你通过法律途径也得需要一段时间,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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