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进公司的,当时公司对于文凭没有强制要求,后来有规定,要有大专文凭。自己也参与成人高考,已考过,2012年6月公司要求我签字说明可以在2年内拿文凭,可是后来教育局有规定,需要在考完后2年半才能拿证,我合同应该在2014年6月30日到期,可是文凭需要在2015年7月前才能拿到。在2014年6月30日后,公司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也没有通知我,还是正常上班,在2014年7月7日公司给我发了一张通知,是不再续签劳动派遣的合同,后来还是继续上班,没有人告知我不用上班了,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到2014年8月7日,公司又给了一张通知我是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当时才告诉我可以不用上班,告知在通知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我在公司做了4年,从来没有犯下过失,只要公司有需要,我一定毫不犹豫加班,在公司对于文凭有需要的时候,我也是积极配合公司的要求,现在还在报考本科,以备公司不时之需。现在并不是没有去更新自己的学历,而是已经都考过了,就等拿证了,谁知道后来有规定需要2年半才能拿证,就是时间晚了一点,公司就要辞退我,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辞退我,可以要求赔偿多少的赔偿金呢?之前我也问过其他律师,他们说可以要求赔偿8个月的工资。我想问问这8个月的工资指的是基本工资?还是年收入的平均工资呢?还有五险一金也可以要求赔偿8个月吗?(之前公司给我们缴五险一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