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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是湖南的,结婚证在湖南办的,现在我们要离婚,我不想去湖南,我应该怎么做可以离婚,我们有一个孩子,现在在孩子给我,我们又该怎么办,他还有一套房子,我想让他给孩子,我们这样,应该怎么做呢。

婚姻家庭
2014-08-09 07:13: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能提供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可以再上海离婚;
    2、如果房子是婚后的,有你的份额,是否给孩子需要你老公同意才可以,孩子判给你后,你老公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 可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可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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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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