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四年了,合同是两年一签,第一份合同到期后是由我部门组长给我续签的第二分合同,我至今没见过第二分合同是什么样的?请问被代签的这份合同生效吗?如果公司再不与我签订第三分合同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起诉公司?公司该怎么样给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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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第二份合同不发生效力,你与单位之间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当然你主张双倍工资可能因为仲裁时效已过而丧失权利。关于公司如果不与你续签的话,你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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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肯定是不合法的。第三份合同公司必须要和你签无固定期限了。如果公司不想和你续签,得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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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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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续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和公司已经hi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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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