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和老婆已经离婚一年,原来财产分割的时候,因为我们的住房房产证上她是共有人,所以离婚协议上写的是买卖住房的时候一人各半。由于她是外地的,在湖北工作,我给了她一定的经济补偿,她同意更改房产证和离婚协议,写成我一个人所有。我想问一下,修改当初的离婚协议可以吗?如果她人不在(外地来去不方便,加上她工作很忙抽不出身),可以委托办理房产证更改为我一个人所有吗?需要什么法律手续和其他手续?如果都不行,我应该怎么办?请律师同志给我一个答复,不胜感激!谢谢!

婚姻家庭
2005-10-13 03:18: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