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十月份,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外县女人,他当时说离婚了,我在今年六月初,跟他提出登记结婚,他当时同意了,6月14号他突然失踪,失去了联系,我多地方打听,找到了,他母亲的号码,打过去才知道,他没离婚,在我们相处的这几个月期间里,他多次来我这,不是向我借钱,分别让我们给他买了八部电话,和其他物品,共花费了一万几千元,我现在向他要钱和物品,他不给,他还花钱雇了一个男人,打电话发短信威胁我,说要弄死我,他这种情况是犯法吗?犯的什么法?我应该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报案吗?还是到法院起诉,我不算太懂法,请你详细解说一下好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