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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于2013-10-6日结婚,28日晚上因一点小事发生争执。29日早上7点多男方不上班,我做好早点准备吃饭。男方突然冲出卧室,拿起早点砸在地上。并大打出手,实施家庭暴力。扬言不准我回家,因为我要上班赶时间没有和他纠缠就出门上班去了。晚上11点下班我到家门口不敢回家,怕他打我,就去我外婆家了。他至今不承认错误,2014-5-17日我一人在家上卫生间,他突然回家砸开卫生间门打我我无力还手。我只能报警,110到后让我去医院看伤。有病历医药费为证据。2014-6-21日收到他离婚诉讼书。请问我怎样维权?

民事相关
2014-06-26 13:59:1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实施家庭暴力方属于过错方,在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对您有利之处在于家庭暴力的证据您有掌握。所以在诉讼中 可以主张相关权利,当然损害赔偿的主张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所以还可以主张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应当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与律师直接联系,提供进一步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可以致电我们联系帮助事宜。
  • 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建议你委托律师应诉。
  • 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家暴行为,可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如果你有什么想法,可与律师联系处理
  • 建议积极应诉,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一般家庭暴力婚内赔偿在10w以内。
  •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详细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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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