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股东3人:
1.公司法人(占有60%的股份,未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与经营者是夫妻);
2.甲股东(占有20%的股份,公司经营者,与法人是夫妻 );
3.乙股东(占有20%的股份,是甲股东借名登记为股东,未参加年终分红,与甲股东是兄弟);
现由于甲股东去世,公司法人要求乙股东以偿还公司的债务(大约30万)及员工工资为前提条件,进行法人变更和80%的股份转让;
有以下问题请帮忙回复:
1.由于是甲股东借乙股东的名登记为股东,未参与年终分红,是否需要承担相应债务?
2.在股份同时转让的情况下,法人变更需要怎么做?
3.由于甲股东去世,生前未签股份转让协议,该如何操作?
4.股份转让,接受人需要办哪些手续?
以上请知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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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对外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不需要,非有限公司,挂名股东也要对外承担债务,转让股份及变更法人去工商局做变更登记,但由于去世,要先走继承程序,继承了,股权自然由法定继承人按份取得,想转让非法定继承人可以等继承结束后和继承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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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股东发生变化,股权需要继承或重新分配。如果想做的比较全面,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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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细情况你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本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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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对外也要承担股东责任,去世的话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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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