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下,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了,他父母用他和他们自己的钱,再另外借了一部分钱,加起来付了首付买了房子,房子名字写了他母亲,并以她母亲的名义贷款。后期还款由我、男友以及男友父母共同偿还。我父母认为,我和男友结婚后共同参与还款,房子因加上我的名字以保障我的个人权利,经双方协商打算力协议进行公证,婚后我与男友的的还款视为共同财产,另外说明房子总额的25%归我所有,并可分割升值部分25%。但是本人承诺,不分割他父母首付出的钱,也不会卖掉房子。请问我们这样的需要如何制定协议内容呢?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