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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竹叶山转盘被扣的电动车,扣于沿江大道二七停车场。该车本人于2012年6月5日购于长港路王派专卖店,是王派牌的车子,上的是黄牌。可本人因二次搬家,丢失了行驶证。问题1:该店老板于次年就回天津不做了;2:该电动车的行驶证也不是老板的名字,是老板请人于2011年赶时间代办的。本人我的手上只有购车时的购车协议和购车收据。本人于5月7日在东西湖交管所档案科确实查到该车办行驶证时的档案,可依据不足无法提取档案复印件。请问这样的情况本人我走哪条路径才可取回爱车?

交通事故
2014-05-21 10:04: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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