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好分开四年多,准备离婚,但是因为有一套婚后房子,买房时房款是我出的,他这几年只负责还房贷了,而且他这两年在国外工作,除了还房贷没有任何钱给这个家里,卖房去签委托书,结果他把他的名字的房证拿走了,现在买房人要房证,这事该怎么处理?如果起诉他,他近期还能出国吗?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配?是不是也包括双方的收入和债务一起算在内?他在国外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也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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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他,他也可以出国。婚后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在国外的工资情况就需要举证了。详情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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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如果写两个人名字,则为共有,双方平分,国外的存款,国内不容易查到,建议你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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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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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他,他也可以出国。婚后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在国外的工资情况就需要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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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在国外的工资情况就需要举证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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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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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均分割,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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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