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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三年,孩子随我生活,已经六岁,离婚的时候就协议,他一个月只给三百块钱生活费,他从来都没给过,还说,我有本事就去起诉他,他就是无赖,他就是不给,我能把他怎么的。孩子最近生病,要做手术,需要一大笔费用,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共同承担,他说,他有钱,就是不给,大不了断绝父子关系,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4-05-20 19:38: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而对方不予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望采纳,感谢咨询。
  • 你好,及时起诉。
  • 依法起诉对方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可以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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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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