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友(女友二婚),接触几回后确定了婚事,当时女友要的彩礼很高,我考虑到自己已是大龄青年,就答应了,订完婚给了彩礼6万元买三金3万元买家具又给了2万元,谁知马上就要结婚了女友就是不领结婚证,领结婚证还要8万元,当时已没钱了,岳母就让我打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婚后才发现女友根本就不是过日子的人,家务从来不干,常常赌博夜不归宿,现因8万元的欠条确实是我心里的阴影严重破坏了我和女友之间的感情且欠条索要六次无果,无奈之下我向法院提出了撤销8万元的欠条的请求,法庭上女友无耻的说是我借她的钱,幸亏我提前准备了电话录音作证,欠条被撤销,这婚姻肯定完蛋了,请问我是速战速决,还是拖上两年等她提出离婚呢,那种对我最有利。我想挽回些经济损失,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