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参加某公司校园招聘,被录用,4月份签了该公司的三方,邮寄给了公司。
之后,公司要求我五月份实习,我来了,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干到现在,学校催三方,我找公司拿回三方,竟然发现上面的公司名字和该公司不一样,试用期等内容也和当时的承诺不符。
现在我想离职,要回了三方协议,三方学校还没有盖章,当初签约的时候有一份就业承诺书,上面约定违约金是3000,我想请问,现在我要离职,具体该怎么操作,实习工资算不算,违约金又是否需要支付?,希望能得到详细回答,拜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