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家车主,A2驾照,初次领证日期1996年10月04日。驾照有效起始日期为2009年10月04日,有效期限为6年。驾照副页“记录”一栏注明:“请从2012年起,每两年于10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请于2015年10月04日前九十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
我上网看了2013驾驶证年审新规定:2013年起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我2012年10月-2013年10月记分周期内没有违章扣分记录,请问:1、2013年10月驾驶证年审是否可以免检?2、是否应予今年(2014年10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望得到专业人士赐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