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2012年8月结婚的,由于婚后一只争吵,性格不合,现在在办理离婚,但是就房产问题上有争议。
她是湖南的,户口迁到我们家,因拆迁有套75㎡的房子,她本人享有75㎡中的30㎡的房产,现在他不要30㎡房产,但要求我按市场价赔偿他90000元,因我支付了15000元的置换金,她要求我赔偿给她75000元,但是我打过结婚证后按他们家要求给了30000元彩礼,买金银首饰花了20000元,现在我说最多能给她45000元,一开始她同意,现在又不同意了,说至少要70000元,您说这样的情况,起诉离婚我有没有胜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