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之前没有要求签劳动合同和医保,在公司上班已有11个月了,现在本人在公司出现工伤,我需要医费治疗,向公司借钱支援,在向公司借钱时,公司明确工资结清无故辞退,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我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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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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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尽快申报工伤,并申请伤残鉴定的,然后要求企业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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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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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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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追问:吴律师你好,我的工伤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工作是做钢结构的,因为当时在车间里只是脚扭动了一下,就用手揉了几下,第一天感觉没什么,就第二天继续上班去了,连续上了几天班之后脚就开始疼痛,痛的脚不能弯曲和上楼梯,就去了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磁共振检查,检查出来的结果说膝盖里有个小骨头脱落,需要手术,现在话又说回来,说实在的,我10年前这只脚骨折过,现在的扭伤鉴定出来是与10年前的旧伤有关的,我想现在找工伤赔偿可能很难,但我现在的意思想要公司赔偿医疗费,公司也不给赔,那我只有告公司不给签合同,没有医保之事了,请问我如果向劳动局怎么样倾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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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