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租之前房东同意,如果我们住满3个月并给他找好新的租客,就给退还押金,但刚搬进没几天房东的孩子也过来住,几岁,很吵,严重影响到我们转租给他人(都不希望有小孩子吵),那么我们应不应该获得赔偿?另外我们住三个月房东却收了我们一年的卫生管理费,合理吗?谢谢您的解答在线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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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的描述,需要提供证据,否则,难以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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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订合同么,依据合同,没有的协商,押金需要退的,卫生费多收的也需退,保留单据。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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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以要求按月收管理费,退回多交部分,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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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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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签订合同么,依据合同,没有的协商,押金需要退的,卫生费多收的也需退,保留单据。可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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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