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婚内财产被女方全部侵占,我没有证据证明,离婚起诉过多次没有判离,对方下定决心要拖垮我,我曾经因为儿子再三请求而撤诉过两次,但还是分居至今,过不下去。这样的多次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好?期待您的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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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您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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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委托律师代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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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坚持,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离婚,搜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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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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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之前起诉过几次呢?需要结合您的书面材料综合判断,给您更全面的解答。
追问:已经起诉4次了,其中两次不予判决,两次因儿子要求撤诉。这是第5次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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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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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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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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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的基本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一般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感情彻底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离婚的其他特殊情形还包括:(1)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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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不能解决,建议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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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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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