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儿子13岁时(2007年1月)我嫁给一位离异男士,这位男士和我结婚前,与前妻育有一男一女两名子女,女孩判给他的前妻,男孩随爸爸。婚前我们签订了《婚姻合同》,约定我拥有他婚前购买一套房产的一半产权。婚姻期间感情一般,他又因为各种原因分两次从我这借走共计13万元。2012年的7月,他和同事去外地出差,和几个朋友喝酒后忽然去世。在我当晚赶到外地奔丧的时候,他的前妻携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要求我签署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协议,当时我大病初愈,身处外地,孤立无援,就在死者同事的见证下签署了“放弃死者名下所有财产的”协议书。我前夫去世时我儿子差5天18岁。我想咨询的是:1,我的儿子作为继子女原本享有的继承权,因为我签署的协议是不是也失去了?2,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我的钱(都有借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他的继承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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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的继承权是单独的,和你的继承权没有关系,即使你的继承权,也不不影响你儿子的继承权。由于婚前的《婚姻合同》和《放弃财产协议书》的具体条款,我并不了解,因此,你的继承权无法确定。《婚姻合同》的条款对借条的效力也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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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有自己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放弃孩子继承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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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孩子与前夫已经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可以继承你前夫的财产。你前夫借你的钱可以要求其继承人 在继承的范围内要求返还。由于婚前的《婚姻合同》和《放弃财产协议书》的具体条款,我并不了解,因此,你的继承权无法确定。《婚姻合同》的条款对借条的效力也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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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孩子与前夫已经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可以继承你前夫的财产。你前夫借你的钱可以要求其继承人 在继承的范围内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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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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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