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1994年的海宁本地人,我的亲生父亲因为意外去世。然后母亲又找了一个进来重新组成了家庭,还生了一个男孩也就是我弟弟。这样的话我想要单独立户的话需要怎么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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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现报村委同意审批宅基地。然后到派出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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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单独立户的条件,我总结了一下几点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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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想要单独立户的情况,向您说明条件。首先必须是成年人。其次需要有自己的住房(房产证或者公房租赁权证),然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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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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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后有独立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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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