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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涉嫌非法拘禁,在双方调解后,办了取保候审,有三个月了,为什么检察院又传我去

刑事案件
2014-04-25 14:20: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具体咨询办理案件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你可说明咨询下检察院的
  • 调查中
  • 你只是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已,案子并没有结束,现在应该已经转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 检察院传你去是正常办案过程中的询问
  • 你好,应该属于正常的办案需要。
  • 案件还没有了结,还应经过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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