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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2013年7月份入厂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14年1月份自己要求公司买的社保,但是二月份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我11年生了一胎是个女儿,这是我的第二胎我是合法生第二胎的,但公司就以我刚入公司不到一年的时间和刚买社保做理由要求我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我不自行离职就不给予我休产假和停止帮我买社保,请问我可以怎样做?我这样有孕妇保障法可保护吗?

劳动纠纷
2014-04-26 09:31: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权利解除你的,否则你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经济补偿金。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的
  •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不能自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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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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