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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9月发生的事故 涉案车辆两辆 责任事故书判三方均责 涉案车辆分属两个不同的保险公司 一个在13年5月已经赔偿 另外一个对城镇赔偿有异议 上诉 一直拖到现在 前天律师说这个月4月28开庭 今天打电话说当事司机电话打不通 通知不到 不能够开庭 还要等两个月的公告时间 请问一下律师 这个属于正常情况吗

交通事故
2014-04-25 11:03: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标准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 正常,公告是必备程序,如果有保险公司,你可以撤销对司机的起诉,这样就不用公告也就不用多等2个月,这个可以让你律师跟法官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 正常,公告是必备程序,如果有保险公司,你可以撤销对司机的起诉,这样就不用公告也就不用多等2个月,这个可以让你律师跟法官协商处理。
  • 正常程序,是这样的。
  • 是正常的。具体也可以向你委托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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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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