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老爸的名字,然后我妈2009年死了,死前当着亲戚的面把房产证给我,让我结婚用;但是现在我老爸找了个后妈,他要把我后妈的名字加上去,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的话能占多大的比例, 感谢律师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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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如果该套房屋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对于你母亲的那一份,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有权继承,对于你父亲那一份你父亲是有权处分的,如果加上你继母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如果你没及时主张你的权利,对于你应继承你母亲的份额,有可能丧失,可及时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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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财产,属于他们自己的处分权,你母亲把房产权交给你,并不代表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给你了,如果你父亲坚持要加你后妈的名字,你想维护你的权利只有要求对你母亲所享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属于你父亲的那份,如果你父亲不同意给你,你没有办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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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财产,属于他们自己的处分权,你母亲把房产权交给你,并不代表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给你了,如果你父亲坚持要加你后妈的名字,你想维护你的权利只有要求对你母亲所享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属于你父亲的那份,如果你父亲不同意给你,你没有办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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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财产,属于他们自己的处分权,你母亲把房产权交给你,并不代表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给你了,如果你父亲坚持要加你后妈的名字,你想维护你的权利只有要求对你母亲所享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属于你父亲的那份,如果你父亲不同意给你,你没有办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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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财产,属于他们自己的处分权,你母亲把房产权交给你,并不代表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给你了,如果你父亲坚持要加你后妈的名字,你想维护你的权利只有要求对你母亲所享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属于你父亲的那份,如果你父亲不同意给你,你没有办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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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