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因政府规化需搬迁至另一镇(距离30公里外),法人代表沒变,工厂名己更改,因搬迁绐我们生话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不愿随厂搬迁的是否能要求经济赔偿。(合同约的是无固定期,地址是搬迁前地址)。谢谢能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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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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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跨市搬迁的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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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法律上没有相关的依据,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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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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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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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