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通过中介看重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定金已交两万,协议已签,协议中注明的4月30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若卖方违约则双倍赔偿我违约金。而卖方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我想对方要么是想涨房价,要么是其他原因)请问我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再与对方签订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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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中注明的4月30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属于附条件的合同约定,只要是房主在4月30日前同你一起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了手续,不是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手续就不属于违约。另外关于定金罚则的2万元的问题,如果是卖方不愿卖房后才能要求对方退两万元,另外赔两万元。不需要另行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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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来电或来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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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根据协议约定主张对方赔偿违约责任,不需要再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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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根据协议约定主张对方赔偿违约责任,不需要再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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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中注明的4月30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属于附条件的合同约定,只要是房主在4月30日前同你一起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了手续,不是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手续就不属于违约。另外关于定金罚则的2万元的问题,如果是卖方不愿卖房后才能要求对方退两万元,另外赔两万元。不需要另行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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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