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新员工1800的工资),非驾驶员,没有开车的义务,也没有签订关于驾驶员的用工合同,因为公司的需要才开车,没有拿一分钱开车的工资,在上班期间办公事发生车祸(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交叉路口,我直行,在入口处发现右方直行的摩托车离我还远,就继续行驶,待我驶入对面人行横道处,摩托车加速过来,我撞了摩托车的尾部,摩托车上3个人,最后一个人受伤,左侧膝盖处骨折,治疗费已经3万了,现在还在医院治疗),交警判我全责(我一切证件齐全,交巡警说我的刹车距离是8米,属于超速,没有让右方来车先行,是违章,全责,车是公司单位的瑞风车,保险齐全,公司领导同意我签字后,我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后期估计还有很多费用,我现在担心的问题是,;1,保险公司能够报销多少,不报销的那部分费用怎么办:2,伤者找我承担一部分责任,我是不是该承担,我自己认为,我和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我虽然是过错方,但是我的主体是公司,3,公司如果向我追偿责任,我该怎么办,4,在本次事故中,我属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不??
我感觉我非常的冤,出事故后,我一直在医院、保险公司、修车厂、公司之间来回跑,严重影响到正常的销售工作,伤者向我施加压力,让我向公司要钱,公司这边费用属于先垫付后报销的,没有专门的费用垫付,现在是公司的经理私人垫付,他还想让我出一部分,那个烦啊,所以在此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大侠,我该怎么办,先行谢过,
-
如果你是属于职务行为的话,责任应该是由单位来承担的,如果你有过错,才会适当减轻单位的责任。
-
这个是可以协商或诉讼处理这个的赔偿事宜。
-
你好,你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有过错,单位可以向你在过错范围内追偿。
-
主体是公司没错,你属于职务行为,但公司在承担责任后仍可以子啊你过错范围内追偿。
-
你是履行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疑问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本律师以便为你详细解答。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