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集团公司下属的一分公司的总经理,因经营状况不好,集团决定停止该分公司的经营。在撤资清算过程中因需处理一些遗留的往来帐款,集团公司对我给予停发工资的决定,现已经连续有三个月的时间没给我发放工资。我想了解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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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上班用人单位就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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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克扣工资都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单位肯定会以你工作中存在过错为理由。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注意保留自己在工作中有利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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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克扣工资都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单位肯定会以你工作中存在过错为理由。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注意保留自己在工作中有利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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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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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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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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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