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拖欠乙方货款逾十年,一共20万,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抵押,每年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但每年都没有还钱,就这样一年拖一年,现在乙方想收回甲方的农村房子作抵押,但法院说那是农宅基地不可以收,怎么办,甲方除了这间村屋就没有其他物业,又濑着不还债,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由得他继续拖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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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追问:已经起诉过,法院也判了乙方胜,要求甲方偿还,但甲方依然不还,被关进监狱几天又放回来,就这样一拖再拖十多年,难道就没有法律治这样的人吗?如果真的无,那法律真的有很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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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