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区**电子厂,一:开厂三年多从未与员工签过合同.二:常拖欠工资,有时三四个月才发一个月.三:规定不干满半年不准辞工,否则扣一个月工资.四:须提前一个月或半年提出辞职,否则算自离,任何自离都一分钱都没有.五:不买社保.六:随意罚扣员工工资.七:员工除每周六,日(很少有周日休息)无偿加班外,每天必须无偿加班两小时,否则每次罚五十元....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去电告知厂方,后逼签了合同,曰期由他们写.劳动局说六十个工作日回复,很多人等不起,干脆不去投诉了...请求律师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