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经商期间向朋友借了3万写的欠条上约定3分利息,后分别借了5万和15万后补的借条没写利息,每个月有时也按3分利息支付给对方,后来生意不好没给利息写了一个10个月的利息欠条,这种现象按规定我后借的20万视为偿还利息还是不偿还利息,借款人谎骗帮我做生意办贷款20万,把房证办了公证过户给他用他的名义办贷款利息低(因弟弟在银行)并帮我还清房贷178885说一个月就能贷下来,经过了3个多月时间借款人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了他了女儿和女婿,以450856卖的,面积75.76平在沈阳一环内校区房,除了房贷还了之外20贷款也没办,卖房钱也没给我,跪求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