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出口公司,已有海运物流团队。某业务员在拿到我司物流部门的报价报给客户后,将自己做货运代理的朋友的联系方式通过公司邮件发送给客户,告诉客户这是我司的货代,说货代会联系你。货代联系了客户,客户通过此货代运输货物,客户最后支付给了货代海运费用。最后此货代给了3000元人民币给此业务员作为好处费。请问这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是否可以起诉他?另外,此事发生在三年前,是否具有时效性?此业务员签合同三年,此事件发生时上一份合同有效期内,此次合同去年10月份续签三年。目前此业务员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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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给了3000元人民币给此业务员作为好处费,这涉嫌商业贿赂,但涉及金额不够5000元,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是违法行为,公司可以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为由起诉他。虽然事情发生在三年前,但公司查明事情真相是最近的事,没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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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货代给了3000元人民币给此业务员作为好处费,这涉嫌商业贿赂,但涉及金额不够5000元,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是违法行为,公司可以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为由起诉他。虽然事情发生在三年前,但公司查明事情真相是最近的事,没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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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泄露商业秘密,可报警处理。
追问:孙律师,您好!谢谢您的回复!是否需要提交什么证据?另外,这个金额是否足以入罪?会定刑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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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业务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要求他返还所得利益并作出进一步处罚,如构成犯罪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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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业务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要求他返还所得利益并作出进一步处罚,如构成犯罪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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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