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领导找我谈话,说合同8号到期,不打算续签了。原因是项目不做了,整个项目组都要撤,我们会按合同到期时间一个一个的打发走,并且表示没有补偿。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补偿,并且主张通知金?另外我是否可以请婚假(结婚证未满1年,本来5月份办婚礼想那个时候再请的)? 期间领导说了公司单方面不续签是需要有一定补偿的,但是出具个什么公告还是啥的,就不需要补偿了,是这样吗?
另外,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来公司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让我们签了两个合同,每个有两份,其中一个合同是签的空白合同,两份都在公司那边,我们手上这个合同好像是不正规的,这个公司不存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仲裁有用吗?当时确实不知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