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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地方,合同签订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个小时,每周不超过五天。可是实际情况却是一个月根本没有休息的每天都要工作,每天基本都要工作九个小时左右。也没有加班费。我可以打电话举报么?和上级沟通没有任何结果。我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4-03-28 23:10: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保留加班的证据,如果和公司协调不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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