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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560/月,我哥哥是计件工人(签了劳动合同),由于开始技术不娴熟,正品率低,平均时薪达不到3.35元/小时,企业给了我哥哥3.35元/小时来计算工资,但工资还是低于560元,试问企业这样做可行不?谢谢律师解答

劳动纠纷
2005-09-07 22:01: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拿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最低工资规定“给了我哥哥看,上面写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他们说我哥哥,一个月工作时间只有100个小时,按照最低时薪标准3.35元/小时,发335元不违规。

    律师大人,对不对呢
  • 公司领导说按照月不低于560的标准,小时标准应为不低于560/20.92/8=3.35元/小时
    公司已经达到小时标准了,达不到560是因为一个月工作时间不到20.92天。
  • 怎么没人回答啊,顶顶
  • 企业的做法不符合劳动部的《最低工资规定》。您哥哥可以主张工资不得低于5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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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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