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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2014年1月24号因吸食冰毒第二次被抓,当时在公安部门签了一份注明清楚的(拘留15天),为什么现在却没有放人,还把人送到淡水强制戒毒所?而老家收到有关部门的通知书…也是写着拘留十五天,可是都快两个月了,俄妹妹却毫无音讯,家里人狠担心,年轻女孩贪玩误入歧途,青春期的孩子走错了路,就不能改了?

刑事案件
2014-03-26 09:43: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 建议向执法部门了解详情,可能已转为刑事案件或在强制戒毒中。
  • 你好,建议和公安局了解相关的情况。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 你好,建议和公安局了解相关的情况。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 你好 建议和公安局了解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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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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