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亲去世母亲收入不多,女儿要赡养祖父母吗?是否跟两个叔叔一样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父亲是老大,祖父母一直跟小叔住一起,小叔家造房把老人的房子拆掉了,后来为老人在边上靠着大房子搭了个厨房,现在要赶走老人,二叔他们家住得远些,想到老人住得地方照顾,小叔家不同意,要求三家全部赡养老人,请问做为孙女儿是否要跟两位叔叔一样承担义务

继承
2014-03-24 18:37: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所以如果你只有在祖父母的子女全部死亡或者子女全部没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孙女才有赡养义务。而你描述的情况,祖父母还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媳妇(你的母亲),应该由他们承担赡养义务,你的母亲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支付赡养费,也可以由你代为支付她应当支付的部分。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两个姑姑对奶奶有法定赡养义务。《继承法》第十二条就是褒奖性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如果有负担能力,对奶奶有法定赡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你叔叔还在,你不需要的。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两个姑姑对奶奶有法定赡养义务。《继承法》第十二条就是褒奖性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如果有负担能力,对奶奶有法定赡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不需要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子女被父母遗弃赡养义务还存在吗
6480
什么是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民法典 419
什么是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祖父母什么时候对祖子女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 340
祖父母什么时候对祖子女有赡养义务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是什么
出轨离婚判定标准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股权赠与 7003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独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全部财产
遗产继承 5853
独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全部财产
什么是受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遗赠权 5430
什么是受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房产赠与 6302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有债务如何处理
遗产继承 5202
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有债务如何处理
受遗赠人的权利是什么有何义务
受遗赠权 6249
受遗赠人的权利是什么有何义务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