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学生,今天按照课本要求,召开辩论会,谈上网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都谈到国际卫星方面了,跑题了,最后老师总结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像刚才XX说的,玩游戏要控制一个度,但是,AAA(我的名字)就说你,你天天打游戏,还好意思说别个的不好,这算不算对学生的歧视?
还有,我记得歧视学生是犯法的吧,老师就在那里说一视同仁,到头呢,打个比方。我们喜欢打闹的去告发那些会装萌的,不管你什么原因,先打了再说,就算理由正当,是对方先挑起的,也会说一句:你弄别个干什么嘛。 算不算不平等对待?“
再有,教师私人办补习班是不对的吧,办了补习班,教委们来检查的时候就不补习,把辅导资料藏到,检查得久就一直不补,许多家长的补习费一天二十多块也被坑。还教育同学们,教委来问你问题,要怎么回答,怎么去说,还美名其曰是善意的谎言,该受惩罚吗?
按心情来对待学生,占课,体罚学生这种老师遇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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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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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