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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的时候我家里合伙接手了一家中餐店,转让费八万块,一共是付给对方十四万(前一家的油,米,调料费)和房东续签了三年,中途房租费涨价过一次,合伙人是前年退股,我方付给他是十五万五,年后房东说他八月份要卖房,让我们搬走,由于合同是八月份到期,他又收走了上半年的房租,前后我家投资了三十多万到八月份我能拿到一部分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4-03-23 20:02: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家所投30多万并非皆同房东有关。如转让费,是与转让方的关系,当然也不排除合同中有房东的约定。按你所说的时间,即是租期到期之时就是房东卖房之日,而房东也提前将此信息告知于你,其做法并无不妥。只是你的固定投资,转让费,乃至如品牌信誉等软投入就将受到损失,而这就需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建议来电咨询。
  • 你家所投30多万元并非皆同房东有关。如转让费,是与转让方的关系,当然也不排除合同中有房东的约定。按你所说的时间,即是租期到期之时就是房东卖房之日,而房东也提前将此信息告知于你,其做法并无不妥。只是你的固定投资,转让费,乃至如品牌信誉等软投入就将受到损失,而这就需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 你好,你们可以选择等到合同到期,才搬走,如果房东确实要买,你可以就合同未到期的理由请求他们支付赔偿。
  • 你们有优先购买权,可以考虑主张。至于合同期满房东无过错的,没有赔偿,装修等投入依据合同约定。
  • 你们可以选择等到合同到期,才搬走,如果房东确实要买,你可以就合同未到期的理由请求他们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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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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