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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的时候我们家接手了一家中餐店,转让费是八万块,店里的一些其它费用加起来一共是十四万,(前面剩下的油,米,酒,调料…)合同上只有八万,房东也到场又续签了三年,一共是五年,期中合伙人退出时我方付给对方十五万五,今年八月份合同到期,房东是年后就要卖房,由于合同没到期他收走了半年的房租,我想问的是八月份我能拿到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4-03-21 23:55: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可以选择等到合同到期,才搬走,如果房东确实要买,你可以就合同未到期的理由请求他们支付赔偿。
  • 转让费8万元并非与房东有关。如转让费,是与转让方的关系,当然也不排除合同中有房东的约定。按你所说的时间,即是租期到期之时就是房东卖房之日,而房东也提前将此信息告知于你,其做法并无不妥。只是你的固定投资,转让费,乃至如品牌信誉等软投入就将受到损失,而这就需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 转让费8万元并非与房东有关。如转让费,是与转让方的关系,当然也不排除合同中有房东的约定。按你所说的时间,即是租期到期之时就是房东卖房之日,而房东也提前将此信息告知于你,其做法并无不妥。只是你的固定投资,转让费,乃至如品牌信誉等软投入就将受到损失,而这就需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 转让费8万元并非与房东有关。如转让费,是与转让方的关系,当然也不排除合同中有房东的约定。按你所说的时间,即是租期到期之时就是房东卖房之日,而房东也提前将此信息告知于你,其做法并无不妥。只是你的固定投资,转让费,乃至如品牌信誉等软投入就将受到损失,而这就需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  我担心这其中有比你所说情况更复杂的原因。建议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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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