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天气晴,我夜里11点半左右骑摩托车(有佩带头盔,没有喝酒,驾驶证和行驶证都过期)上班路上靠机动车道右边行驶,马路是2条机动车道和左右非机动车道之间均无隔栏(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是实线),当时对面有汽车驶来,灯光耀眼,未来得及做任何安全动作便撞上了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油罐车尾部左侧(该车未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置,既没靠边停放也没在车尾一定距离设置任何警示),造成本人胸骨及三根肋骨骨折,胫骨骨折,头皮和下嘴唇裂伤。经当地交通警察认定本人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挂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希望您可以帮我详细分析一下,这样责任认定是否有反驳的可能,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